
商标设计注册中文英文图形组合申请还是分开申请深圳有个做跨境电器的创业者老周去年找人设计了一个品牌标识——中文“云行”、英文“YUNXING”、再加一个云朵图形。设计师把三个元素排成一个横版标识老周觉得挺好看直接提交注册。半年后驳回了。理由是图形部分与某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老周问代理公司“文字和英文都没问题能不能把图形去掉重新申请”对方说“你提交的是组合商标整体驳回要么走复审要么三个元素全部重新来。”老周后来算了一笔账如果当初分开注册图形被驳回中文和英文早就下证了。组合申请只算一件但风险也“打包”组合申请最大的诱惑是省钱。中文、英文、图形作为一个整体提交只交一份申请费按一个商标算。但省钱的同时风险也打包了。商标局审查组合商标时不是“整体看一眼”而是拆开来分别审查——中文查一遍英文查一遍图形查一遍。只要其中任何一个元素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整个组合商标全部驳回-1-2。这就是老周遇到的情况。图形撞了中文和英文跟着一起“陪葬”。组合商标还有一个隐性限制必须按注册时的样子使用。注册时是横版排列实际使用时就不能改成竖版注册时图形在左边就不能把它挪到右边。想单独用中文做门头不行。想单独用图形做App图标也不行-知乎。分开申请多花一笔钱多出一套“组合拳”分开申请的逻辑是把中文、英文、图形拆成三个独立的商标分别提交。费用确实多了——三个商标就是三份申请费-12。但分开注册后使用变得极度灵活。三个独立商标在实际使用中能演变出七种合法的组合方式-9可以单独用中文可以单独用图形可以中文图形组合可以中文英文组合可以三个一起用。包装上、门头上、App图标上、宣传物料上每个场景都能选最适合的版本。更重要的是风险被分散了。图形被驳回不影响中文中文被驳回不影响英文。即使某个元素出了问题其他元素照样能下证、照样能用-2。组合商标被部分驳回后还有“分割”这条路如果已经提交了组合申请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也不是完全没有补救。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分割申请把初步审定的部分分割出来单独保留-13。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日但需要提交纸质分割申请书邮寄至商标局或者在网上提交驳回复审时选择“是否分割”一并操作-3-10。不过这条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且操作流程比分开注册复杂得多。什么时候可以组合申请组合申请并非绝对不能用。如果预算极其有限、商标短期内不会改动、且文字和图形都做过充分检索、注册风险较低可以考虑组合申请。但前提是——你确定未来几年不会单独使用其中任何一个元素-14。对于大多数深圳创业者来说品牌要上包装、要做门头、要发朋友圈、要入驻电商平台每个场景对标识的呈现要求都不一样。组合注册的限制很快会变成日常运营的麻烦。在深圳做商标设计中文、英文、图形分开注册是专业机构的共识建议-6。多花的申请费买的是“任意组合”的使用自由买的是“一个被驳回不影响其他”的风险隔离。组合申请省下的那点钱可能还不够付一次驳回后的“重新来过”